西雙版納礦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報名入口
礦山安全員工作內容:
負責定期對礦山企業(yè)勞動者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參與制定礦山作業(yè)場所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對危及工人生產的重大事故隱患,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
了解作業(yè)場所勞動安全條件變化,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在危及作業(yè)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下,立即通知現場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范措施,負責事故和違章違紀的統計上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23條規(guī)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考核合格后發(fā)給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如建筑施工安全員要參加住建系統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取證;道路運輸單位安全員要參加交通運輸系統安監(jiān)部門組織的培訓取證;危險品、礦山及其他單位安全員取證由政府安監(jiān)局負責。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礦山)安全員管理人員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qū)或者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yè)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yè)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金屬非金屬礦山(地下礦山)安全員管理人員報名資料:
1、本人復印件(正反兩面)1份;
2、本人近期一寸白底照片1張;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

非煤礦山機電運輸設備使用、運行、維護、定期檢修制度
一、引言
在非煤礦山生產中,機電運輸設備發(fā)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生產效率,保障員工安全,特制定本使用、運行、維護、定期檢修制度。本制度適用于非煤礦山內所有機電運輸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電機車、輸送機、提升機、通風機等。
二、設備使用
1. 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yè)培訓,熟悉設備性能、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注意事項,確保設備正確、安全使用。
2. 設備啟動前,應進行全面檢查,包括設備外觀、潤滑油位、安全防護裝置等,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3. 設備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密切關注設備運行狀態(tài),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并及時報告。
4. 設備使用后,應進行清理和保養(yǎng),確保設備內部無雜物、積水等,保持設備外部清潔。
三、設備運行
1. 設備應按照規(guī)定的運行時間、速度、負荷等參數運行,不得超負荷、超速、超時運行。
2. 設備運行過程中,應定期進行巡檢,檢查設備運行狀況、溫度、聲音等,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3. 設備運行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并及時報告,不得強行運行。
四、設備維護
1. 設備維護應定期進行,包括潤滑、緊固、清潔、調整等,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2. 設備維護過程中,應按照設備維護手冊進行,不得隨意拆卸、更換設備部件。
3. 設備維護過程中,如發(fā)現設備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維修或更換。
五、定期檢修
1. 設備應定期進行檢修,包括電氣系統、機械系統、安全防護裝置等,確保設備安全可靠。
2. 設備檢修應按照設備檢修計劃進行,不得隨意更改檢修時間和內容。
3. 設備檢修過程中,如發(fā)現設備存在重大隱患或故障,應立即停機處理,并及時報告。
六、安全注意事項
1. 設備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確保人員和設備安全。
2. 設備運行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或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機處理,并及時報告。
3. 設備維護和檢修過程中,應使用合適的工具和設備,不得隨意拆卸、更換設備部件。
4. 設備維護和檢修過程中,應注意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七、附則
1.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如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2. 本制度由非煤礦山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如有需要,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八、結語
本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旨在規(guī)范非煤礦山機電運輸設備的使用、運行、維護和定期檢修工作,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希望廣大員工嚴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維護非煤礦山的安全穩(wěn)定生產。








